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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作者:耿海洋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定于第十八周2017年1月7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在B区二综合楼大楼进行。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带上学生证或字迹清晰的校园一卡通。

凡是在MIS系统未查到考试信息的拟参考学生,请考试前3天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学历研究生课程考试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经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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