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选派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导师和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32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7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人、攻读硕士研究生11人,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或国际处反映。匿名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研究生院 向 诚 65103162
国际处 董小凡 65103019
电子邮箱:yjsgp@cqu.edu.cn
二、后续工作安排
请通过公示的候选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的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及准备好正式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7年3月23日,联合培养博士持本人学生证到研究生院408办公室领取《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2.2017年3月22日-3月29日,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请务必仔细阅读申请系统里的相关说明,严格按照说明填写、上传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及说明请仔细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
高水平大学项目: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
公派硕士生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4
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http://www.csc.edu.cn/article/1066
3.2017年3月29日之前,候选人提交以下电子版文件至20161702005@cqu.edu.cn。
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硕士须提交《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件,不超过1M的清晰PDF格式(扫描后的文件应为纵向),以“姓名+国内导师推荐信”重命名文件;
‚联合培养博士须提交《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的扫描件,不超过1M的清晰PDF格式(扫描后的文件应为纵向),以“姓名+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重命名文件;
ƒ所有候选人将《单位推荐意见表》里的推荐意见填写在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信息表里,以“姓名+单位推荐意见”重命名文件。注:请所有候选人严格按照纸质版上的文字进行填写,自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发送,原则上不接受替换,不按要求发送或重复发送的一律不予接收和上报。
4.2018年3月29日17:00之前,所有候选人把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签字盖章后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由学院统一交至国际处项目科(A区二教A21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5.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国际处项目负责老师:
国际处项目科 董老师 电话:65103019
附件: 1. 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重庆大学候选人名单
2. “单位推荐意见”信息表
3. 正式申请纸质材料清单(内容转发自留学基金委网站)
校公派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重庆大学候选人名单.docx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信息表.xlsx
附件3:纸质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