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审查,同意授予淳长品等3名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授予学位学科 |
学位类型 |
学位论文题目 |
淳长品 |
男 |
1974年1月 |
生物学 |
理学博士 |
柑橘砧木幼苗对镉的吸收、转运及耐性研究 |
聂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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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1974年8月 |
冶金工程 |
工学博士 |
煤与生物质共热解焦的气化反应行为及结构演变研究 |
钟日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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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1982年5月 |
冶金工程 |
工学博士 |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排放特性与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研究 |
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书面异议接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414室(邮编400044),异议邮件接收地址:cquxwb@cqu.edu.cn。
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