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重大校研[2014]1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4年度我校新增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遴选工作从即日起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由各学部参照《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规定》(2005年10月修订),以及《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办法》(重大校[2011]220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学部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导师遴选具体标准及实施细则。
二、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进行材料申报,与相关部门协同审核,各学部根据实施细则遴选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
三、论文及经费认定范围
1、论文署名中,申请人应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科研经费指个人可支配的到校软件费。
3、时间认定范围:2011年5月1至2014年4月30日。
四、申请人条件及要求说明
(一)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学术业务水平及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资格条件。
2、职称及年龄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年
龄在57周岁以内(以选聘当年12日31日计算)。45周岁及以下(含45周岁)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及以下(含35周岁)的申请人若职称为中级,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3、导师遴选原则上参照《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规定》(2005年10月修订)执行。
4、每次申报限报一个硕士学位学科。
5、申请表中填报的有关人事数据(如:工号、出生日期、职称、学位、获学位日期等)应与人事处的统计数据一致;相关科研数据(如:发表的论文、承担的项目及经费、获得的奖励等成果)均应与科技处或社科处的统计数据一致。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及时到科技处或社科处更新数据。
(二)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导师)
1、职称及年龄要求: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7周岁以内(以选聘当年12月31日计算);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专业性论文至少1篇。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大型工程设计或企业管理或行政管理等工作经历,在本地相应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或作为主要成员在研或完成过正式立项的研究课题。
4、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原则上参照《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办法》(重大校[2011]220号)文件执行。
五、日程安排:
1、5月12日-5月22日,各学部制订硕导遴选具体标准及实施细则,各学院布置遴选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为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登录系统填写导师遴选材料,打印后汇同论文的封面、目录、首页及其他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完成网上初审。
2、5月23日-5月30日,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学院
将初选推荐名单由信息系统中按校内硕士生导师和校外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生成汇总表,打印后由分委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装订好的申请人的论文、专著的封面、目录和首页以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同汇总表原件各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415室。逾期将不再接收遴选材料。
3、6月3日-6月21日,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部处进行材料审核,送交学部。
4、6月22日-6月28日,各学部根据研究生院已核实材料进行新增硕士导师资格人员的遴选。
5、6月29前,各学部将拟新增硕士导师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六、其它
硕士生导师遴选相关文件请在研究生院培养办网页上查阅,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为:http://gratuate.cq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规定》(2005年10月修订)
2、《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办法》(重大校[2011]220号)
3、2014年硕士生导师申报遴选流程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
关于2014年硕导遴选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