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 重庆大学教师招收博士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5〕77号)和《关于印发< 重庆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5〕2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教师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范围
拟申请重庆大学2017年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
已具备我校2016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继续具有相应学科2017年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已具备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继续具有2017年相应学科、相应类型硕士生招生资格。以上两类教师不用参加本次招生资格审核。
本次审核不受理以上两类教师新增学科专业或类型的招生资格申请。
二、审核内容
1. 申请人师德、年龄、职称及培养经历等基本条件;
2. 博士生招生资格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硕士生招生资格申请人近五年(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成果等基本条件。
三、审核方式和程序
1.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分别设定教师在本学院申请招收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资格的条件标准,并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学院标准不得低于学校文件要求。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设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并对初审通过名单及初审合格申请人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 研究生院协同有关部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查,将复核审查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
四、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1. 学院设定申请条件(5月13日-18日)
5月18日前,教务秘书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菜单下的“博导审核管理”、“硕导审核管理”分别进行“审核标准设置”。“硕导审核管理”中“学术学位硕导”和“专业学位硕导”的标准需分别设置,完成设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标准,学院不能进行修改重置。
2. 教师申请(5月19日-5月29日)
研究生院于5月19日面向教师开放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申请教师(包括兼职导师)须于5月29日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招生资格申请。5月30日关闭教师申请通道,逾期未申请者将不能再提交申请。
教师登录方式:
(1) 已有MIS系统研究生导师账号的教师,使用导师账号和密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MIS”,选择“研究生导师”类型登陆后进行申请;
(2) 无MIS系统研究生导师账号的教师和兼职教师,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MIS”的“研究生导师”登陆页面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系统并进行申请。
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及公示(5月30日-6月10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查看申请招收博士生、硕士生的教师信息,并严格按照学院设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教师名单及申请人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成果须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起止日期需报研究生院备案。
6月1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教师申请进行审核,并在MIS系统中提交研究生院复核审查。6月11日关闭学院审核通道。
4. 研究生院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研究生院按照重大校〔2015〕77号和重大校〔2015〕228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教师申请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合格的教师申请,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
5. 公布审核结果
7月初,研究生院公布2016年教师申请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审核结果。
五、其他
1. 教师破格申请招收博士生资格,仍按本通知要求和程序在MIS系统中进行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破格的教师,由秘书在系统中填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后提交研究生院复审。
2. 申请人文社科类学位授权点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在统计时段内,有在学校正高级职称评审中被认定为有重要影响的专著,请将专著类型、名称、作者、出版社等信息提交学院秘书处,由学院统一汇总并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复核。专著复核通过可认定为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
3. 根据2016年教师招收硕士生资格核准工作会议精神,在教师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核中,国际收录论文的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视为主要作者。
4. 超龄教师申请招收博士生仍按《重庆大学关于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及指导博士生的实施意见》(重大校〔2013〕135号)文件要求执行。
5. 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提交初审结果后,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院博士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②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菜单下,勾选“学院审核通过”后,分别导出“XX学院2017年教师招收博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XX学院2017年教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XX学院2017年教师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xwdjsb@cqu.edu.cn,纸质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6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430室。
联系电话:023-65102357。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及质量管理办公室何培。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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