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教师招收博士生资格审核办法(2018年修订)》(重大校〔2018〕181号)和《关于印发< 重庆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5〕2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教师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范围
2017年以前取得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的教师,拟在2019年、2020年继续招生,均需参加本次招生资格审核。
属于以下范围的教师,继续具有2019年相应学科、相应类型的招生资格,不用参加本次招生资格审核。
1. 2017年6月通过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见《关于公布重庆大学2018年教师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7〕30号)。
2. 截止2019年,通过“绿色通道”获准招生资格未满三年的教师。
二、审核内容
1. 申请人师德、年龄、职称等基本条件;
2. 博士生招生资格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硕士生招生资格申请人近五年(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的学术成果、科研经费、以及截止2018年4月30日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等基本条件。
三、审核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学院制定申请条件(6月5日-8日)
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具体要求。学院硕导审核标准可直接在系统中进行设置。博导审核标准系统暂时不开放设置,学院博导审核标准可交由研究生院从后台进行设置。
请于6月8日12:00前,将学院标准提交研究生院(纸质版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430室,电子版发送至xwdjsb@cqu.edu.cn)。逾时未提交标准,则按系统默认标准(学校文件要求)进行审核。
(二)教师申请(6月5日-6月11日)
研究生院于6月5日面向教师开放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系统。申请教师(包括校外兼职人员)须于6月11日18:00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招生资格申请。
教师登录方式:
1. 已有MIS系统研究生导师账号的教师,使用导师账号和密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MIS”,选择“研究生导师”类型登陆后进行申请;
2. 无MIS系统研究生导师账号的教师和校外兼职人员,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MIS”的“研究生导师”登陆页面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系统并进行申请。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及公示(6月12日-6月19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查看申请招收博士生、硕士生的教师信息,并严格按照学院设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教师名单及其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成果须在学院范围内以适宜方式进行公示。
公示前一个工作日,学院须将公示期起止日期和公示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学院,研究生院对初审结果不予受理(硕士生招生资格不予核准,博士生招生资格不予复核,并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6月19日12:00前学院须通过MIS系统,将公示无异议的教师申请提交研究生院。6月19日12:00关闭学院审核通道。
(四)研究生院核准和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研究生院按照《重庆大学教师招收博士生资格审核办法(2018年修订)》(重大校〔2018〕181号)和《关于印发< 重庆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5〕228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初审合格的硕士生招生资格申请进行核准;对博士生招生资格进行复核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
(五)公布审核结果
7月初,研究生院公布审核结果。
四、其他
1. 教师若拟在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同时招收硕士生,需分别提交相应类型招生资格申请。
2. 根据2016年教师招收硕士生资格核准工作会议精神,在教师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核中,国际收录论文的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均可视为主要作者。
3. 超龄教师申请招收博士生按《重庆大学关于超龄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及指导博士生的实施意见》(重大校〔2013〕135号)文件要求执行。
4. 需以“智库成果”或“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或修订采纳的研究成果”作为学术成果审核基本条件的教师,请于6月11日将相应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经学院分委会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5. 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MIS)提交初审结果后,还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博士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学院初审合格申请人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在“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菜单下,勾选“学院审核通过”后,分别导出“XX学院2019年教师招收博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XX学院2019年教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XX学院2019年教师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资格初审合格汇总表”。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xwdjsb@cqu.edu.cn,纸质版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6月19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院430室。
联系电话:何培 023-65102357。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5日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