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2作者:何培点击次数:

各学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议和安排,教育部将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包括我校在内的教育部直属院校将自行审核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为做好此次自主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此次教育部将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金融硕士等36种,拟申报的专业学位授权点须满足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具体种类和各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见学位〔2013〕37号文件附件2),各单位要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规划,按需申请;

二、学院提交申报意向。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单位请于2014年1月6日前填写下表,并发送至xwdjsb@cqu.edu.cn

单位名称

拟申报专业学位类别

申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三、学院初审,学院填写《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授权点申请表》(学位〔2013〕37号文件附件2),由学院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充分论证,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申报单位请于2014年2月19日前交《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授权点申请表》一式10份至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402办公室,联系电话:6510235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wdjsb@cqu.edu.cn

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以公开答辩的形式对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并公示后上报教育部

五、工程硕士新增领域审核办法同上。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
  • 学位[2013]37号: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