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研究生校园网贷排查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管理的通知》(渝府办〔2018〕21号)要求,为增强研究生风险意识,提高研究生防范能力,切实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开展主题教育,帮助研究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研究生勤俭意识,引导研究生合理、理性、科学消费;加强日常排查,密切关注研究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研究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引导帮扶工作。
第二,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平台加强警示教育;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研究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增强研究生对网贷业务的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普及信贷知识,广泛开展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网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三,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工作。加强资助宣传,通过各种载体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对象、条件及评审程序等的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帮助研究生了解资助政策,清楚办理流程;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认定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按照学校奖助学金工作要求,制定相应评审条件,将资助工作做得透明化,切实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积极做好经济困难研究生心理健康辅导工作,鼓励研究生自立自强,形成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习惯。
第四,各培养单位要继续开展本单位研究生校园网贷排查工作。分时段、分类别排查出本单位研究生参与网贷人数、涉及金额、还贷情况及其他相关问题;逐一核查了解研究生参与网贷平台的名称、类型、借贷方式、还款方式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加强统筹,多措并举,确保排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仍有贷款余额(尚未还清贷款)的研究生,必须建立“一对一”“多对一”指导帮扶机制,切实化解风险。
第五,各培养单位针对排查情况,认真填写《重庆大学研究生校园网贷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11月9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研工部邮箱yjsgzb@cqu.edu.cn。
附件:重庆大学研究生校园网贷情况统计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附件:重庆大学研究生校园网贷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重庆大学研究生校园网贷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重庆大学研究生校园网贷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