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重庆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及《重庆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报请校党委和重庆市学联批准,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本学期召开。现将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心学生工作,在研究生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能力。
3.原则上应为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4.非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委员候选人还应满足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二、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符合条件的同学,以自我推荐或他人推荐方式向其所在选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
2.各选举单位将申请表汇总后,经酝酿形成各单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名单(不超过59名、附件2)报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秘书组,秘书组汇总提名名单后,经大会领导小组审核,拟定重庆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并返回各选举单位。
3.各选举单位对重庆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再次酝酿,提出重庆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不超过59名),报筹委会秘书组(附件3)。
4.筹委会秘书组对酝酿情况进行汇总后,提交筹委会领导小组审核,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送校党委和市学联审批后产生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时间要求
1.各选举单位于2017年11月17日17:30前将《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名单》(附件2)报送至筹委会秘书组(研究生院101B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daihui@cqu.edu.cn。
2.2017年11月21日,筹委会秘书组将经筹委会领导小组审核后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返回各选举单位。
3.各选举单位于2017年11月27日17:30前将《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报送筹委会秘书组(研究生院101B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andaihui@cqu.edu.cn。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重庆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联系人:黄凯霖(023)65111634; 15123081402
贾 鑫(023)65111634; 13667607448
闫正乾(023)65111634; 18883383210
附件:1.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申请表
2.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名单
3.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
重庆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小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代章)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委员选举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