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大校〔2012〕456号文件精神,每学年导师要对博士生的助学金等级进行重新确定。凡春季入学博士生请导师务必在每年4月20日前重新确定助学金等级,秋季入学的博士生请导师务必在每年10月20日前重新确定助学金等级,否则会影响博士生助学金的正常发放。
因此,请导师们于2018年4月20日前通过助研津贴系统(登录重庆大学计划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http://urp.cwc.cqu.edu.cn/WFManager/login.jsp,选择“助研津贴申报”)调整各年级春季入学博士生助学金等级,过期恕不变更。2018年3月、4月春季入学博士生助学金学校部分暂时按照1700元发放。春季入学博士生助学金标准从2018年5月开始按照导师审核等级资助标准发放并补齐3月、4月差额部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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