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生办理奖助学金申请手续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重庆大学博士生申请奖、助学金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生办理奖助学金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请非定向全脱产博士研究生于2016年9月15日前到研究生院305室办理奖、助学金申请手续:(1)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到校;(2)入学前未派遣工作的,请提交原硕士毕业学校就业办公室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到证、未派遣、未就业、户口档案一直在原毕业学校托管、户口回原籍的证明任意一份);(3)入学前有或曾有工作单位(或已派遣签有工作单位协议、合同)的,请提交硕士毕业学校发放的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与原工作(或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就业协议、辞职批文)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秋季入学非定向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办理完以上申请手续后,进入个人信息平台填报博士生奖、助学金申请表,经导师、主管院长签章,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博士生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后于2016年9月20日前交研究生院305室。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2016年秋季入学非定向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院办公会审批并公示后于2016年10月统一发放。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研工办
2016年9月6日
附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