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重庆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确认
和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重庆市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和诚信教育工作的通知》(渝教财〔2015〕45号)要求,为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指导获得生源地信用贷款资助的研究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现将2015年度重庆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确认及诚信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贷款确认工作
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及诚信教育工作是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降低贷款违约率、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醒学生履行按时还本付息义务、避免产生不良银行信用记录的重要途径。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按要求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二、毕业确认相关流程
各二级培养单位于2015年7月1日前积极组织研究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中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并在系统中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信息补录进系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同时核改。确保学生了解还款计划,知晓本年度12月20日前需要通过支付宝还款账户归还助学贷款本息(其中8月10日前归还全部助学贷款本金将不产生利息),并掌握支付宝还款方式。
三、积极开展诚信教育
各二级培养单位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工作,通过宣讲、组织学习征信案例、观看专题教育片等方式,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等。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研工办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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