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大学联盟成员学校合作协议》,重庆大学与西南政法大学在2013年春开展了第一届研究生交流互换合作。反映良好。为不断推进该项工作,扩大受益面,本着自愿、公平、公证的原则,我们将在2015年春继续开展和选拔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到西南政法大学交换学习。
本次交换生选拔工作于2015年3月19日前结束。学生提交申请书至法学院教务秘书办公室后,由法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进行选拔,并将法学院盖宣章的交换生名单(见附件)原件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附件)。
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
培养办
2015-3-11
附件:
关于2015年春选拔重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赴西南政法大学交换学习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