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重大校发〔2023〕58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我校开展了自主审核增设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工作。经学院申请、研究生院组织初步审核、国内外同行专家论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增设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从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此次公示无异议的拟增设学位授予点,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后,报送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审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联系方式:65102357,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