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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大学自主审核增设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4 浏览量:

根据《重庆大学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重大校发〔2023〕58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我校开展了自主审核增设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工作。经学院申请、研究生院组织初步审核、国内外同行专家论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增设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从2026324日至20264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此次公示无异议的拟增设学位授予点,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后,报送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审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联系方式:65102357,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