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学校《关于2016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秋节放假时间:9月15日-9月17日,共3天。其中,9月15日(星期四)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全校课程停上。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专业课程教学和其他教学环节的安排。因停课所缺课时,请任课教师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A区研究生院415办公室,联系电话65106581;虎溪校区综合楼DZ106综合办公十号窗口,联系电话65674444)联系安排补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年9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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