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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敏 发布时间:2016-07-05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6暑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工作组: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2016年暑假学生放假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9月2日9月3日报到注册为了确保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让全校研究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暑假,现就假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研究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研究生在暑假期间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安全等,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研究生的安全意识、防骗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统计假期留校研究生名单(表格见附件),于2016年7月11日前发送到研工部邮箱yjsgzb@cqu.edu.cn,并指定一名研究生作为联系人,纸质版盖章交到研究生院305办公室或虎溪校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研工部窗口。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研究生宿舍排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增强研究生的防火、防盗和防骗意识。研究生离校前务必将门窗锁好,将室内电源、水源关掉,建议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以防引起不必要的损失。留校研究生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避免被盗和被骗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研究生使用违章电器、留宿他人或违反校纪校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今年以来,我国极端天气频发,在全国各地都有较为严重的灾情。各单位要提醒同学们注意随时关注天气预报、气象预警等信息,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做好防范暴雨、高温等灾害天气的措施与准备。

五、全体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假期禁止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方游泳,尤其是不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假期回家或外出,务必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暑假期间因课题要求需在学校进行科研和实验的研究生,务必增强实验安全意识,要经常对实验室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防火意识,注意电器使用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研究生,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实践期间注意安全,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与团队成员、指导老师及家人保持联系。同时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我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八、假期结束后全体研究生务必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按相关规定提前向导师和培养单位领导书面请假。

九、各培养单位要落实假期值班工作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做到随时掌握本单位研究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动态,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出现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研工部及学校相关部门。

研工部值班电话:023-65111640

全校研究生师生假期平安愉快!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75


附件:
  • 重庆大学2016年暑假留校研究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