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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关于组织我校博士生参加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的通知

作者:罗敏 发布时间:2016-06-22 浏览量:

关于组织我校博士生参加2016年“‘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博士生:

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函,结合山东德州、浙江温州、广东佛山、东莞、云南大理、江苏泰州等地2016年“蓝火计划”实施工作,在博士研究生中组建“‘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主要利用暑假时间,分区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合作研究与相关技术服务,培养锻炼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及高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项目落地。

“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成员由我校组织在校博士研究生自愿报名,经学校审核汇总后推荐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由科技发展中心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接洽派遣。

请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博士生报名参加,根据企业需求表(见附件2),主要组织理工类和部分社会科学类在校博士生自愿报名参加,请有意向参加的博士生于2016年6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lmin@cqu.edu.cn,纸质版盖章交到研究生院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5111635,罗老师。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 教育部通知及工作方案.rar
  • 附件2-2016年“博士生工作团”企业需求汇总表.xlsx
  • 附件3博士生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