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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罗敏 发布时间:2015-05-12 浏览量:

关于开展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

“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一直砥砺重大学子在追逐真理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为弘扬重庆大学学子尚学求真的优秀学术品质,重庆大学研究生会将于20155月在全校范围内举办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旨在以“学术”为主题,树立学术榜样,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5

二、评选对象

重庆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机构

评选机构由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组委会: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重庆大学研究生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我校相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工作。

四、报名方式

重庆大学研究生会发放相关材料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由各单位研究生分会组织动员本单位硕士生、博士生积极参与。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都可以向其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分会相关负责人处领取申报书进行申报。

五、评选步骤

1申报和初评2015512日—2015520日)

各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并将相应材料提交至本单位研究生分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按初评评选办法评出两名候选人(硕士、博士各一名,如无博士单位可只报1名硕士)进入复评。

各培养单位初评在519日前完成,并于201552017:30之前,将候选人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重庆大学研究生会(研究生院101B办公室);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年级”为文件名,52017:30前发送至邮箱cdyhxsb@163.com。初评结果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重庆大学研究生会网站上公示三天。

2复评2015521日—2015525日)

组委会将初评产生的候选人材料按理工类、人文社科类进行分类汇总。按复评评选办法,评出15人进入终评环节,并公示三天。

3终评2015525日—2015529日)

复评结束后,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平台(微信号:cquyjsh)组织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段为525日—52824:00。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的细则进行现场答辩评分。终评得分=评审委员评分*80%+微信投票得分*20%

候选人须在525日—528日内将答辩所需电子材料发至组委会邮箱cdyhxsb@163.com。根据最终成绩评选出10名重庆大学“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候选人最终成绩=复评分数*60%+终评分数*40%

组委会将充分考虑各学科间的差异,以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分布。最后评选出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视为有效。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800

二等奖4名:奖金600

三等奖4名:奖金300

优胜奖5名:奖金100

七、相关说明

1、所有报名者需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会需向组委会提交候选人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代表作品23件、近期免冠正式照片一张(电子版)。

2、本次评比成果为申请人在重庆大学201451-201551日就读期间录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或译著)和所获得的发明专利。所有“学术成果”均以录用为准。

3、参评者在递交成果时须注明是否为SCI等收入及影响因子和发表刊物的级别。

4、各参赛同学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5对本次评选活动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大学研究生会联系。

联系人:崔宇(02365111634 18323216656

附件:

1.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初评评选办法

2.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复评评选办法

3.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终评评选办法

4.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终评评分细则

5.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的权利和义务

6.重庆大学“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申报书

重庆大学研究生会

2015512

附件:
  • 附件(重庆大学第一届“十大研究生学术之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