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快捷通道  >  学工部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敏 发布时间:2013-12-10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3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分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加强对重庆大学研究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提高育人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的推荐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称及类别

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

本次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评选类别包括学生干部标兵(3名)、科技学术创新标兵(3名)、创业实践标兵(2名)、青年志愿者标兵(1名)、文体活动标兵(1名)。

二、评选资格和条件

1.推荐人选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学生干部标兵参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能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2)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社会工作组织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在团学工作中表现突出。

3. 科技学术创新标兵

(1)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科技创新活动,获得学校科技竞赛(比赛)活动奖励(集体奖主要成员),在各级各类竞(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2)在校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具有影响力的论文或取得科技发明专利者;

(3)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 创业实践标兵

(1)作为在校研究生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有成立公司、形成创业团队,或者进行商业运营活动,很好的将所学与实践相结合,与社会相接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

5. 青年志愿者标兵

(1)具有创新意识,不断开创青协工作新的局面、新的领域,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社区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中,乐于奉献,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 文体活动标兵

(1)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文体活动,有一定的文艺造诣或体育水平;

(2)获得学校文体竞赛(比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集体奖主要成员),在各级各类竞(比)赛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学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分团委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1. 个人申报:拟参评的人员对自己近期的先进事迹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重庆大学2013年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推荐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

2. 组织推荐:各二级分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报名,每一项各学院限报一名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重庆大学研究生团委;

3.综合评审: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研究生团委,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综合评审分为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经书面评审后,拟评选出18位候选人(学生干部标兵5名、科技学术创新标兵5名、文体活动标兵2名、青年志愿者标兵2名、创业实践标兵4名)进入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候选人须进行现场自我展示及答辩,由现场评委对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评分,最终确定2013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

四、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其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字数600字左右(直接填写在推荐审批表中,不另加附页)。推荐人选另须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2.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分团委于2013年12月31日17:30前将各候选人纸质审批表一并报送研究生团委(研究生院101A)组织部处,并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yantuanweizzb@163.com,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审批表请到重庆大学研究生团委网站( http://yjstw.cqu.edu.cn/ )下载,并如实填写。

4. 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共青团重庆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 “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推荐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