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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地·转发】​关于征集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创新基地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量:

【创新基地·转发】关于征集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各学生社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和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号)及重庆赛区比赛通知要求,依照《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2016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分为主体赛事和专项赛事两项。主体赛事分为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项比赛。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我校参赛项目通过第五届“树声前锋杯”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产生,公益创业赛我校参赛项目通过重庆大学第三届“树声前锋杯”学生公益创业大赛决赛产生;大赛设立MBA、电子商务等专项竞赛,电子商务专项赛我校将推报3个项目参赛,由首届“树声前锋杯”电子商务竞赛产生(重大校团〔2016〕8号),MBA专项赛我校将推报1个项目参赛,赛事由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承办(比赛事宜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主体赛事、电子商务专项赛承办单位:学生科学技术协会、KAB创业俱乐部

MBA专项赛承办单位: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二、大赛内容

(一)大赛总体内容

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主体赛事项目须通过重庆市复赛晋级全国比赛。

(二)大赛主体赛事内容

1. 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面向全校在校学生,以项目商业模式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对应为重庆大学第五届“树声前锋杯”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对应为重庆大学第五届“树声前锋杯”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

面向全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前一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对应为重庆大学第五届“树声前锋杯”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已创业类

3.公益创业赛

面向全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公益项目社会购买实现情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对应为重庆大学第三届“树声前锋杯”学生公益创业大赛。

三、参赛要求

(一)本次大赛报名对象为我校2016年7月1日以前注册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创业实践挑战赛报名对象包括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不限专业,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原创,严禁抄袭;

(三)参赛形式:创业大赛以团队报名参赛。每个参赛队不超过10名学生,最多可以有3名指导教师。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鼓励指导教师产学研结合。每名参赛者只能作为1个团队的负责人 ,参加的项目不超过两个,同一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2个参赛队;

(四)遵守大赛各项规程,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参赛材料,参加各个环节及评审:

1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此外,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2.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商业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3.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创业计划书或组织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五)其他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报名方式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组织报名;

(二)学生自愿组队报名。

五、赛制安排

(一)项目报名

即日起至2016年3月23日

(二)项目上传

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坊网站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1)进入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坊网站(http://cxcy.cqu.edu.cn),注册一个账号,从首页点击赛事报名;(2)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两项赛事通过编号047对应的重庆大学第五届“树声前锋杯”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参加校内选拔赛,公益创业大赛通过编号048对应的重庆大学第三届“树声前锋杯”学生公益创业大赛报名参加校内选拔赛;(3)在对应的赛事内,下载相应的报名表、项目登记表及统计表,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以及准备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各项赛事要求的其他材料;(3)通过注册账号提交相应表格及证明材料,点击“发布”即可完成报名。

注:所有参赛项目均需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和众创先锋网(http://www.zcxf.com/)进行网络报备和申报。本次比赛将不接受纸制件申报,凡未在三个网站进行上网申报和报备的项目,均视为未参加校级决赛,且不能参加市级比赛。

(三)项目评审

经组织专家评审,举行校内决赛答辩,评选产生团队晋级重庆市比赛。

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未创业类

特等奖1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5万元/团队;
  一等奖2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25万元/团队;
  二等奖3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15万元/团队;
  三等奖5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1万元/团队;
  优胜奖若干。

(二)已创业类

特等奖1项,创新创业奖学金1万元/团队;
  一等奖2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5万元/团队;
  二等奖3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3万元/团队;
  三等奖5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15万元/团队;
  优胜奖若干。

(三)公益创业

特等奖1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5万元/团队;
  一等奖2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25万元/团队;
  二等奖3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15万元/团队;
  三等奖5项,各项创新创业奖学金0.1万元/团队;
  优胜奖若干。

(四)其他奖励及支持

1.将授予创新创业的个人、团队及组织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的证书;2.获奖团队中负责人为本科生且本科生成员超过50%,在该类团队中获前三名的团队可优先获得重庆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5万元、重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助;3.全国获奖团队获得创新创业奖学金;4.优先获得进驻重庆大学学生创业基地的机会,提供创业场地和办公设备;5.优先给予无息贷款,优先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推荐;6.优先获得参加全国创新创业邀请赛资格。

大赛未尽事宜,请联系:

熊老师  65106054  张旭东  18523769623

大赛QQ群:476143935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研究生院

                                                                 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0日

                                                    重庆大学校团委         2016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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