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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秋季入学博士生助学金等级的通知

作者:陈旭 发布时间:2018-09-07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重大校〔2012〕456号文件精神,每学年导师要对博士生的助学金等级进行重新确定。请导师们于2018年1020日前通过助研津贴系统(登录重庆大学计划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http://urp.cwc.cqu.edu.cn/WFManager/login.jsp,选择“助研津贴申报”)调整各年级季入学博士生助学金等级,请导师们注意时间节点(10月20日截止),确保博士生助学金正常发放2018年9月、10秋季入学博士生助学金学校部分暂时按照上学期助学金等级金额发放季入学博士生助学金标准2018年11月开始按照导师新评定助学金等级标准发放并补足或扣除9月、10月差额部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7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