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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佳文 发布时间:2014-02-27 浏览量:
关于补发博士生助学金的通知
根据重大校〔2012〕456号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博士生助学金标准从2013年9月开始按照《重庆大学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及管理办法》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发放。经研究决定,凡博士生导师已确定助学金发放等级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将于2014年3月补发助学金学校补助差额部分,导师没有确定等级的博士研究生助学金仍按原标准(1700元/月·人)发放,待导师确定等级后再统一补发。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研工办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