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授予张艳等2名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授予学位学科 |
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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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题目 |
张艳 |
女 |
1979年4月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博士 |
高铁车轴用EA4T钢热加工过程组织性能演化规律的研究 |
吴礼云 |
男 |
1972年10月 |
冶金工程 |
工学博士 |
临海钢厂低碳高效海水淡化的水电共生新技术及其应用 |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书面异议接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414室(邮编400044),异议邮件接收地址:cquxwb@cqu.edu.cn。
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