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专区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重庆大学关于学历证明书办理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5 浏览量:

    各位校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为方便校友,即日起学历证明书将采用线上模式办理,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将所需纸质材料邮寄至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 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登记照(不得使用原证书照片)以“学历证明书办理--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pyb@cqu.edu.cn”(电子照片用于学信网注册学历证明书,jpg格式,照片大小10-40K,照片尺寸480*640蓝底)。

    3. 研究生院培养办收到材料后进行信息核对,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办理,办理好的学历证明书将以邮寄方式返回申请人。

    二、 所需纸质材料

    1. 《重庆大学研究生学历证明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2.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一张小2寸蓝底登记照(发邮箱的照片相同用于贴学历证明书。

    4. 若学历证书遗失,需签署学历证书遗失承诺书见附件2;若学历证书损坏,需交回损坏的学历证书原件;若学历证书被盗,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

    5. 学历证书时间在2010年之前的,还需提供相关学历材料档案复印件。档案可以是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也可以是重庆大学档案馆保存的学籍档案,盖相应档案部门鲜章。

    三、 说明事项

    1. 学历证明书办理成功后,原纸质学历证书自动作废。

    2. 请申请人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相关申请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培养办(收),联系电话:023-65111647

    3. 研究生院培养办通过中国邮政EMS(到付)的方式寄送学证明书,请在发送电子照片的邮件中写明收件信息,务必提供真实的收件人姓名和有效的中国大陆地区的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

    4. 因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补齐材料方可办理。

    附件:1.重庆大学研究生学历证明书申请审批表

    2. 学历证书遗失承诺书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