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快捷通道  >  学工部  >  正文

关于申报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的通知

作者:裴光术 发布时间:2016-05-30 浏览量:

关于申报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择优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函[2016]22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2016年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包括带有一定数量学生的院系学工办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必须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满6年或以上(截止2016年12月31日)。

(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理论功底,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公认。

(三)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曾入选或入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选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曾获得高校辅导员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参加过教育部或重庆市组织举办的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或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推荐0-1人。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具备申报条件的辅导员积极申报。

(三)申报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6年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1,纸质件一式五份,电子档1份)和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档各1份)于2016年6月1日(星期三)前报送到学工部思政科。

(四)学校推荐到重庆市教委参评名额为2个。推荐及评选程序依照重庆市相关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但华阳

联系电话: 65106360

电子邮箱:963529624@qq.com

附件:1. 附件12016年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

2. 附件22016年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3. 附件3 推荐人员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 附件1 2016年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doc
  • 附件2 2016年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doc
  • 附件3 推荐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