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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敏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生分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和宣传我校研究生共青团员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加强优良校风学风的建设,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的推荐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称及类别

本次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评选类别包括学生干部标兵(不多于2名)、科技学术创新标兵(不多于3名)、创业实践标兵(不多于2名)、青年志愿者标兵(不多于1名)、文体活动标兵(不多于1名)、自立自强标兵(不多于1名)。

二、评选资格和条件

1.推荐人选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学生干部标兵参选条件

(1)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能协调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2)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工作组织能力,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3)工作中正直严谨、坚持原则,勇于自我批评,认真负责、求实创新,在团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 科技学术创新标兵

(1)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科技创新活动,获得学校科技竞赛(比赛)活动奖励(集体奖主要成员),在各级各类竞(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2)在校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具有影响力的论文或取得科技发明专利者;

(3)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 创业实践标兵

(1)作为在校研究生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有成立公司、形成创业团队,或者进行其它商业运营活动,很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有一定的创业成果;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

5. 青年志愿者标兵

(1)热心志愿者服务,在校园文明建设和社区服务中,乐于奉献,综合变现突出;

(2)具有创新意识,不断开创青协工作新的局面、新的领域,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 文体活动标兵

(1)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文体活动,有一定的文艺造诣或体育水平;

(2)获得学校文体竞赛(比赛)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集体奖主要成员),在各级各类竞(比)赛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 自立自强标兵

(1)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其他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2)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学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分团委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1. 个人申报:拟参评的人员对自己近期的先进事迹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重庆大学2015年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推荐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2. 组织推荐: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分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报名,每一项各学院限报一名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重庆大学研究生团委;

3.综合评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研究生团委,该评审小组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其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字数600字左右(直接填写在推荐审批表中,可另加附页)。推荐人选另须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2.请各研究生分团委于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17:30前提交候选人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老校区交至研究生团委办公室(研究生院101A),虎溪校区交至研团委虎溪工作部陈彭同学(15023193032)处。并将电子版发至研团委组织部邮箱:yantuanweizzb@163.com,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 若有任何疑问,请与校研究生团委联系。

联系人:徐婷(老校区)13637975376

陈彭(虎溪校区)15023193032

附件:2015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推荐审批表

共青团重庆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 2015年度重庆大学“十佳研究生共青团标兵”推荐审批表.docx